随着互联网金融业态快速发展,线上借贷因其便捷性被广泛普及,但部分借贷平台关停、债权转让等情况频发,极易导致群众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还款认知偏差,引发金融纠纷。近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线上借款债权转让纠纷,以柔性司法化解小额商事矛盾,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普法惠民三重效果。
2024年7月,张某通过线上金融APP向北京某银行借款4000元。后续该借款APP停运下架,原有官方还款通道关闭,张某无从办理还款手续,致使借款不慎逾期。依据借贷担保协议,黑龙江某担保公司作为涉案借款担保方,依法向出借银行履行全额代偿义务。此后,该担保公司将涉案债权合法转让给天津某商贸公司,并通过短信向张某送达债权转让通知。
因日常电信诈骗信息繁杂,张某无法甄别通知短信真伪,误以为是诈骗信息,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涉案债权受让方遂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张某偿还代偿本金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脉络,厘清网络借贷、担保代偿、债权转让的完整法律链条。经核查查明,本案并非恶意拖欠借款,系平台停运、还款渠道中断、当事人法律认知不足引发的无心纠纷。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原则,双向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详细解读债权转让的法定效力、还款履约的法律责任,破除其认知误区;另一方面向原告充分说明被告逾期的客观原因,积极协调双方利益平衡点。
经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张某当庭一次性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确认款项全额到账,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争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博乐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针对事实清晰、标的额较小的线上金融小额纠纷,坚持调解前置、柔性化解,全力推动纠纷当庭调处、案款当庭履行,最大限度简化办案流程、减少后续执行环节。同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常态化普及网络借贷、债权转让相关法律知识,提升群众金融法治意识,助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互联网金融法治环境。(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