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施旎)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涉罪未成年人举行宣告不起诉仪式。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情,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认为其具备挽救和矫治条件。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给予改过自新机会,该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6个月的考察帮教期。针对被不起诉人法治观念薄弱、自我约束能力不足、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突出问题,该院与司法社工、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订观护帮教协议,为其量身定制精细化、常态化考察帮教方案,实现精准矫治、靶向护苗。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司法社工有序开展系统性帮教工作,帮助其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责任意识与规则意识。承办检察官不定期深入被不起诉人家庭,面对面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以理育人。针对其监护人教育方式不当、监护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转变教育理念、压实监护责任。
经过6个月的帮教,该被不起诉人服从监管、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帮教活动,个人习惯和思想状态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从思想迷茫、认知错位、行为失范到正视自身过错、严于律己、积极向上的转变。
在宣告不起诉仪式上,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予以训诫。侦查人员、辩护人、司法社工及法定代理人,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成长发展等多角度对被不起诉人分别进行教育,叮嘱其珍惜司法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常怀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踏实做人、积极生活,重新书写人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