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开学季,法治护航正当时。为筑牢青少年网络安全防线,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实效,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9月8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许冬梅、郑津津两名法治副校长分别走进南阳市宛北中专、杨楼镇第二初级中学,将真实庭审现场搬进校园,公开巡回审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以“庭审观摩+法治授课”的沉浸式普法模式,为两所学习师生带来一堂直击人心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庭审现场
此次进校园巡回审理的两起案件,均为典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案件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额私利,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帮助,最终触犯法律红线。庭审过程庄重严肃、流程规范,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环环相扣、严谨有序。现场师生全程认真观摩,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公正,直观认识到看似微小的“借卡、卖卡”行为,实则暗藏严重法律风险,彻底打破了“小事不违法、获利无风险”的错误认知。
庭审结束后,许冬梅、郑津津两名法官结合案件实情,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与反诈防骗主题,开展专题法治宣讲,精准聚焦中职学生、中学生高频遭遇的网络诈骗及涉网违法问题,层层拆解法律知识与防范技巧。授课中,法官详细解读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核心法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通讯传输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让学生们清晰掌握违法犯罪的界定标准与法律后果。
针对青少年涉网特点,法官重点梳理了校园高发网络诈骗及涉帮信犯罪类型。当下,不法分子精准拿捏学生涉世未深、追求便捷获利、沉迷网络社交的特点,通过兼职刷单返利、游戏账号交易、网络贷款、虚假充值、租借银行卡电话卡等方式诱导学生入局。不少学生因轻信“低投入高回报”“无风险兼职”,不仅极易遭遇财产损失,更会因出借、出售个人两卡,沦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涉嫌违法犯罪,留下终身违法记录,严重影响升学、就业和人生发展。
同时,两名法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剖析网络诈骗与帮信犯罪的严重危害,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引导学生认清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日常上网需坚守法律底线,并普及实用防范技巧。提醒学生坚决做到不贪小利、不轻信网络兼职、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微信及支付宝账号,面对陌生链接、陌生转账、高薪诱惑坚决拒绝,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主动规避网络风险。
此次“巡回审判+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摒弃了传统单向说教的普法模式,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以庭审现场为课堂,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既让青少年直观感受司法威严、敬畏法律底线,又精准破解了校园网络法治教育痛点,有效提升了学生的网络反诈意识、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方城法院将持续深耕校园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沉浸式、场景化普法活动,聚焦青少年成长中的法律风险点,精准推送法治课程,常态化筑牢校园法治安全屏障,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保驾护航。(吕纪春 程远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