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虽然天气已经转凉,但是法院执行工作暖了金融机构的心”!某公司客户经理紧握执行法官的双手,久久不愿松开激动的说。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涉金融系统涉执案件的相关文件精神,从积极保护金融系统权益的角度出发,在最短时间内强制与调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在最短时间内履行完毕所有案件款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首先的态度是不予理会、拒接电话、隐藏踪迹。执行干警通过大量走访和社会调查,查找到被执行人暂时居住地,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到被执行人的家人,做好释法析理,让其明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希望其以家人的身份和社会责任心考虑,悉心教导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其自觉联系执行法官,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幡然悔悟,鼓起勇气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闪烁其词,规避执行。执行法官耐心解读当事人心理活动,最终打开了其心理防线,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将存放红花丝的地点告知执行干警,希望执行干警一并找买家出售。
经过长达十几个小时释法析理和实地出售红花丝,执行干警将所卖货款第一时间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就此成功执结完毕一起涉金融系统执行案件,即快速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还向被执行人宣传了法律知识,使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供稿人 哈斯塔娜·宾拜 裕民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 张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