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办案组出席再审法庭(王素南 摄)
是借款,还是披着“借条”外衣的传销债务?
【基本案情】
张某甲与张某乙等4人曾共同投资一个项目。5个人坐在一张桌子边,张某甲拍着桌子说:“这个项目稳赚不赔,我信你们。”结果,项目崩了,钱没了。其实张某甲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正经项目,而是传销。
投资款打了水漂,张某甲不甘心。他说:“当初你们4个人劝我投资,现在钱亏了,你们必须承担我的损失,每人给我打一张20万元左右的借条。”2021年,张某甲将张某乙等4人起诉至法院,要求4人返还借款80余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张某甲尚有投资80余万元未收回,与张某甲所述“4人各自承担20万元左右损失”的陈述基本一致。4人自愿出具借条并承诺还款,应将借条视为对张某甲损失的自愿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乙等4人归还张某甲相应投资款。
不是民间借贷,而是非法传销的债务
【检察履职】
张某乙等4人收到判决书后,分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办案组没有停留在“借条”的表面,而是追根溯源。他们先后赶赴外省某市公安机关、法院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调取涉案传销项目的全部相关证据。
一份份文件从档案袋里抽出来,拼凑出完整的组织架构图。办案组发现:包括张某甲、张某乙在内的5人,全部处于传销组织的架构之中,且互为上下级关系。涉案的所有资金均用于非法传销活动。这不是什么民间借贷,而是非法传销产生的债务。
办案组同时开展了类案检索,发现北京法院对此类问题的处理相对统一:驳回原告起诉,或者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023年12月,检察机关以原审判决事实认定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2024年5月,法院提审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张某甲的起诉。

2025年8月,办案组出席再审法庭(王素南 摄)
非法利益不会因披上“借条”外衣而受保护
【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传销债务纠纷。检察机关通过穿透式审查,准确界定了案件性质,维护了法秩序的统一。
非法利益不因披上“借条”外衣而受保护。本案件的实质是传销组织内部上下线之间因“投资”亏损产生的所谓债务。我国刑法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明确规定,行政法规也对此类行为予以禁止。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失,不应在民法领域获得保护。检察机关坚持穿透式审查,查明双方当事人均为传销组织成员,案涉资金用于非法传销活动,主要法律关系并非民事合同关系,法院不应受理。这一处理体现了“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利”的基本法理。
维护法秩序的统一。在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中,检察机关注重维护法秩序的统一,确保对同一行为的法律评价在刑事、民事法律框架内相互衔接、协调一致。传销行为在行政法和刑法上均被否定,如果在民事领域允许当事人通过借条形式追索传销损失,将造成法秩序的内在矛盾。检察机关的抗诉纠正了原审的错误裁判,向公众明确传递了“传销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的信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白晶 张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李晶)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8月上(总第231期)总编辑访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