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夯实青少年法治思想根基,引导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从源头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新学期开学伊始,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走进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以专业、生动的普法课堂,为全体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次法治宣讲贴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认知特点,打破传统普法课堂枯燥的法条宣讲模式,摒弃机械式知识灌输,采用以案释法、以例明礼的沉浸式授课方式,让法治知识通俗易懂、入脑入心。授课民警聚焦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核心重点,详细解读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法律条文,重点讲解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的八类重罪相关法律规定,精准厘清不同年龄段的法律责任边界。
课堂上,民警结合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未成年人真实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逃课旷课、打架斗殴、沉迷网络、盲目攀比等不良行为,逐步演变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网络违法等严重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的全过程,让学生们直观认识到“小陋习酿大错误、小行为触大法律”的深刻道理。同时,针对校园日常高发风险问题,重点围绕校园欺凌、同学矛盾纠纷化解、网络造谣传谣、网络不良借贷、沉迷网络游戏等热点内容展开讲解。
民警结合案例深刻阐述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对个人身心健康、学业发展、人生前途以及家庭、校园带来的多重危害,清晰划定行为底线和是非边界。同时引导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和法治观,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主动远离违法犯罪,坚决不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旁观者;在遭遇校园欺凌、人身侵害、网络滋扰等不法侵害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学会科学维权、合法维权。
此次新学期法治宣讲课,有效填补了学生法治知识盲区,切实增强了辖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饶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细化普法场景,精准对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法治需求,压紧压实校园法治安全防护责任,持续织密校园法治防护网络,以常态化普法护航辖区青少年健康、阳光、安全成长。(王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