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来回跑法院,在家就把纠纷解决了,真是太贴心、太省心了!”近日,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人民法院法官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一起车辆赊购欠款纠纷,高效便捷的办案方式,获得了当事人的由衷认可。

2025年6月,玛某从马某处赊购一辆汽车,双方约定车辆总价11500元,玛某承诺于2025年11月30日前结清全部款项。交易达成后,玛某陆续向马某偿还欠款6500元,剩余5000元尾款迟迟未予支付。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后,2026年8月2日,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秉持调解优先、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通过电话、微信反复与双方沟通对接,详细梳理案件来龙去脉,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沟通中,法官了解到被告玛某家庭情况特殊,家中常年需要照料瘫痪老人,还要看护年幼子女,日常琐事繁多、分身乏术,实在不便抽身外出、到庭参与诉讼。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奔波负担,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承办法官主动下沉、上门办案,前往当事人居住地开展现场调解。
在调解现场,法官结合案情向玛某讲解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细致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就剩余欠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司法为民无小事,细微之处见初心。下一步,塔城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本职、深耕民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把庭审现场、调解阵地搬到群众家门口,用有温度、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木合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