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金秋启新程,法治护成长。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8月27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为同学们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互动开讲:提问式课堂揭开欺凌“面纱”
“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遭遇欺凌时,你会选择沉默还是勇敢求助?”
课堂上,检察官结合青少年日常校园生活,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通俗易懂的提问拉开宣讲序幕,引导同学们主动思考身边的欺凌隐患,共同揭开校园欺凌的面纱。通过细致讲解肢体欺凌、语言讥讽恐吓、财物侵害、网络造谣传谣等内容,打破同学们“只有打架才算欺凌”的认知误区。

检察官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详细列出欺凌行为的“代价清单”:从民事赔偿到专门矫治教育,从行政拘留到刑事处罚,每一个法律后果都在严肃警示——欺凌者终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付出沉痛代价。
三方剖析:直面欺凌之害 明晰“代价清单”
校园欺凌没有赢家。检察官分别从被欺凌者、欺凌者、旁观者三个角度,剖析校园欺凌带来的多重危害:遭受欺凌的同学容易出现厌学自卑、社交障碍;施暴者若得不到及时纠正,暴力行为会不断固化,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即便只是目睹事件的旁观者,也容易产生心理恐惧,对校园失去安全感。

以案释法:“苹果之喻”敲响小恶酿大错警钟
“苹果腐烂不是一瞬间发生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也是从抽烟旷课、小偷小摸这类不良行为逐步演变而来。”检察官用苹果腐烂的生动比喻,讲解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讲解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常见未成年人犯罪,厘清不同年龄对应的刑事责任,告诫同学们小恶不治,终酿大错。
检校同行:法治阳光照亮青春成长之路
此次检察官进校园讲述“法治第一课”,是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校合作、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不断加强与妇联、团委、学校、家庭等多方协作,整合多方资源,丰富普法形式,持续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李世晨 通讯员 郭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