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升其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惠安堡法庭法治副校长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走进惠安堡小学开展校园普法活动,统筹推进“六大保护”落地见效,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活动现场,干警没有照本宣科念法条,而是围绕校园欺凌等内容,将宣讲重点落在“边界”二字,把“开玩笑”与“欺凌”的界限讲清楚,让同学们明白肢体推搡、言语辱骂、网络孤立都属于校园霸凌,鼓励同学们勇敢说“不”,遇到危险要及时离开,并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干警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拆解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六大保护”到预防犯罪的教育,讲的是法条,说的却是孩子们身边可能遇到的事。
2026年9月 干警在校园内对同学进行宣传教育。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石榴籽”经典比喻讲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结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开展宣传。各部门普法宣传内容相互呼应、同向发力,共同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张网”。
学生散场后,干警将老师们留了下来,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专门讲授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宣讲明确了一个关键认知:强制报告是法定义务,不是道德选择,要“发现即报、疑似即报”。《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让在场教师对“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有什么后果”有了清晰认知。一位班主任在会后感慨:“以前总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明白了,不报才是真出事。”
此次普法活动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对学生,重在提升权利意识、教方法;对教师,重在压实法定义务、给抓手,让法治教育真正做到了因人施策、各取所需。
下一步,盐池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联合普法进校园活动,以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屏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盐池县人民法院 南雷 通讯员 逯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