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好商量,事好办!综治中心里的调解故事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好商量,事好办!综治中心里的调解故事

在望城区综治中心,有一间专门为企业纾困解纷的“好商量”调解室。退休法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业力量在此汇聚,依托区法院与区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涉企纠纷“一窗受理、一站调处”。三位调解员用亲身经历,讲述了他们如何在综治中心帮企业解开“疙瘩”,也让群众感受到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与温度。

张杰:首案落定,先行解纷吃下“定心丸”

我调解的第一起案件,是某建设公司与某渣土运输公司之间的设备租赁纠纷。建设公司因高铁西站项目出租设备,被拖欠租赁费8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将纠纷委派至“好商量”调解室。我耐心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当场在综治中心完成司法确认,法官审查后出具裁定书。这起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企业没花一分钱、没跑第二趟。作为一名区政协委员,我深刻体会到,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理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再借助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让企业真正吃下“定心丸”。

周欣:线上破局,异地纠纷实现“零跑腿”

我调解的是一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申请人某新材料公司被广东某建设公司拖欠货款3.8万余元,被申请人远在异地,无法到场签署协议。若按传统模式,双方来回奔波,成本高、耗时长。我组建专门微信群,将调解协议文本发至群内,组织双方逐条核对欠款金额、付款期限、逾期违约等条款,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先行签字上传扫描件,被申请人加盖公章后回传,并在群内确认线上签章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申请人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货款,逾期可申请强制执行。线上核验、分开签章、全程留痕,既解决了异地签章难题,也固定了调解证据,让当事人信得过、办得成。

周于南:法理交融,复杂纠纷实现“一站清”

我接手的一起吊车租赁纠纷,涉及某吊装设备租赁公司、四川某建设公司及其两名股东,案情较为复杂。原告不仅主张租金、利息,还要求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我抓住欠款核心,向各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权衡诉讼风险与调解效益。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在10天内主动向原告履行债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作为望城区人大代表和雷锋调解队队长,我深感调解不仅要有法律功底,更要用心用情。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开,复杂纠纷也能在综治中心找到出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位调解员的经历,是“好商量”调解室嵌入综治中心的生动缩影。在这里,法律咨询、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企业“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从“好商量”到“事好办”,望城区法院正以综治中心为纽带,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让涉企解纷更有速度、更有温度,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印睿 侯轩 崔咏 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