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金融矛盾,助力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据介绍,该案当事人苏某(化名)因购房需要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双方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及罚息计算标准,同时以所购房屋办理抵押预告登记,为案涉借款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足额发放贷款。后续因苏某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出现逾期违约情形。经银行多次催要,苏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并主张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厘清案件事实,考虑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庭审中,苏某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坦言自身经济压力较大,短期内难以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
承办法官向苏某释明借款合同约定的法律义务,以及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房屋被处置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听取银行方面意见,耐心组织双方协商,平衡金融机构债权保护与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借款人承诺于指定日期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若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对案涉抵押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该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既保障了金融机构合法债权,也为当事人留出筹措资金的履行期限。法院在此提醒,公民应当恪守契约精神,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逾期产生罚息,甚至导致抵押房产被处置的风险。(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