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调解书背后的情理法三重奏

夫妻16载,离婚后念及旧情再度同居,本想续写团圆佳话,却因三天两头争吵、动手,短短3个月便分道扬镳。人散了,3万元的彩礼成为新的“火药桶”。8月20日,灵武市郝家桥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调委会和村委会,用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方案,为这起令人唏嘘的婚恋纠纷画上了句号。

刘某与王某本是一对原配夫妻,共同生活了16年,并育有子女,感情却在柴米油盐中慢慢消磨。2025年10月,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离婚后亲友轮番劝说,两人也念及多年夫妻感情,重新走到了一起。为了表达复合诚意,刘某按当地习俗向王某支付了3万元彩礼,但两人未办理复婚登记,只是同居生活。

谁也没想到,复合后的生活没有迎来温情重启,反而争吵不断,从口角升级到推搡,再到互相动手,矛盾越滚越大。3个月后,王某负气离家出走,与刘某断绝来往。刘某认为,既然没领证、同居时间又短,复合目的未能实现,3万元彩礼理应全额退还。王某则坚持,同居期间自己在争执中受伤,医疗费花了1000元,还休养了20天,导致无法务工,坚决不同意全额退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火药味越来越浓。

郝家桥镇综治中心接到求助后,迅速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属地村委会随即组建联合调解工作组,针对这起情理法交织的特殊纠纷,制定了一套兼顾法度与温度的调解方案。

调解室里,气氛一度紧张。调解员没有急着“断案”,而是先让双方把积压的委屈、怨气倒出来,再逐一梳理争议焦点。一方面,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婚约财产返还的规定,向双方清晰释法——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一方主张返还,依法应予支持;另一方面,细致考量同居期间的实际支出、王某受伤就医的证据、误工时长、双方过错程度等现实因素,反复在两人之间穿梭沟通、“背靠背”疏导,把法律底线和人情温度掰开揉碎讲清楚。

“钱可以算清,但16年的感情不能简单用3万元衡量。”调解员一句朴实的话语,让原本争得面红耳赤的两人沉默了。

经过多轮耐心斡旋,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扣除王某的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后,王某一次性退还刘某彩礼2.6万元。签字那一刻,两人没有说话,但都长舒了一口气。

(本报记者 刘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