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法院:土地私转引纠纷 温情调解护权益

土地租金看似数额不大,却是乡村留守老人实实在在的收入来源。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官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柔性调处的工作原则,耐心化解长期僵持的土地租赁矛盾,依法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用暖心司法服务守护乡村民生底线。

2016年,辖区某村9户农民将共计约10亩相邻的土地统一出租给李某,双方约定租赁期限10年,由李某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租赁初期,双方恪守合同约定,履约过程平稳有序。直至2022年,李某在未告知、未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案涉整片土地转租给黄某。黄某接手土地后正常开展农业生产,但农户始终未能收到土地租金,合法收益持续受损。

租金长期落空,农户们多次问询无果,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面对农户的租金追索,黄某表示其仅与李某签订承包合同,租金结算、租赁手续均直接对接李某,农户租金损失应由李某承担,与自己无关。而作为纠纷关键当事人的李某,早已外出务工、刻意失联,致使纠纷迟迟无法化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农户们将黄某诉至法院,请求收回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案卷材料,逐项梳理土地权属及租赁流转全过程。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多为农村留守老人,简单判决难以实质解纷。为此,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细致厘清矛盾症结。

在沟通中,法官摸清了双方的真实心意:涉案农户大多是留守老人,子女常年在外务工,年事已高无力耕种土地,起诉维权的核心诉求并非终止租赁关系,而是追回拖欠租金、守住固有土地收益。与此同时,黄某在案涉土地耕作多年,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现有经济作物长势良好,若贸然终止租赁,将会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也是其坚决不愿返还土地的原因。

找准矛盾突破口后,经多方联系,终于联系到李某。在法官多轮细致调解、情理法理多重疏导下,三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终止与原告及黄某之间的合同关系,黄某和原告直接签订租赁合同,黄某也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先行垫付了李某欠付的租金,后期由李某分期偿还给黄某。至此,这起土地租赁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土地案件涉及农民根本利益,妥善处置涉农土地纠纷,是护航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治理的关键举措。下一步,邳州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法庭”建设,深耕基层司法一线,坚持源头治理、柔性解纷,以扎实的基层司法工作守护民生福祉、维护乡村和谐安定。(陈楠 程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