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成都市促进律师业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出席并讲话。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及核心制度作了说明,与会各方围绕具体条款深入研讨,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彭琳指出,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业是服务业的重要方面,成都市率先在我省以地方立法促进律师业高质量发展,是立法服务保障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积极实践。
彭琳强调,条例制定必须坚持促进与管理并重,既要为行业发展注入动能,也要为执业行为划定边界。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成都律师业大而不强、多而不精的结构性短板,以制度创新推动行业从扩张规模向提升质量转型;要强化规范管理,细化业务推广、委托收费等环节的行为准则,通过有效监管遏制无序竞争与违规执业;要持续优化发展生态,完善青年律师成长通道和涉外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加快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进程,助力成都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樊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庄旭筠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