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乐山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举办公司高管信义义务赔偿责任暨民商事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由民商委主任谢可主持。市律协副会长周攀出席会议,市律协监事会监事长潘建列席会议,民商委委员共17人参加会议。

本次研讨会聚焦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结合新规条文,深入剖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致他人损害案件的责任认定标准,厘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的赔偿责任,为相关实务工作夯实理论根基。
参会委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分享多起公司董事、高管违反信义义务典型案例。与会人员围绕 “执行职务” 界定、“重大过失” 认定、商业判断规则适用等实务难点开展充分研讨,现场交流氛围热烈,观点碰撞充分,为妥善处理同类诉讼案件拓宽思路、提供多元解决方案。
周攀副会长作总结讲话,对全体委员积极参与研讨、深耕专业的态度予以肯定。他指出,本次交流会主题鲜明、专业性强,有助于加深大家对新公司法相关条文的理解,为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主张董事及高管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了实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