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难找?钱冻住!——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一纸保全破解“执行难”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你好,我是陈某甲的弟弟陈某乙,我愿意替我哥与李某协商,向他转账了结此案,请问可以解除对我哥哥名下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吗?”

8月13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干警接到这通电话,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一起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的案件,因一纸财产保全裁定,在判决作出后三天便迎来转机。

穷尽手段,难以送达

李某常年在成都务工,为提升学历,其通过微信与陈某甲达成委托协议,由陈某甲代其报名专升本考试。2023年8月,李某先后向陈某甲转账定金800元及费用5600元。2026年4月考试前夕,李某询问考试时间,却被告知教育机构已倒闭,报名事宜不清。随后陈某甲仅退还1280元便彻底失联。李某无奈向陈某甲户籍地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立即设法联系陈某甲。因双方仅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连对方电话都不知道。法院通过协查找人功能查询到的所有联系方式均未接通;后又实地查找居住地址,敲门无人应答,去了物业处才得知该户主姓“卢”而非“陈”,得知此信息后,审判团队心下一沉,最后一条关于陈某甲的线索也断掉了。

人没找到,但程序不能停。法院依法启动公告送达,在居住地附近及小区公告栏张贴公告,并怀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在公告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若有相关人员能够提供陈某甲的联系方式,请拨打武胜县人民法院工作电话:0826-6228388。”

离开小区后,审判团队的心里并不轻松。“即使李某能够胜诉,他的胜诉权益又如何兑现呢?”这一担忧如同一层乌云压在每一位干警的心头。

一纸保全,“锁”住财产

8月5日,案件如期开庭。因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陈某甲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很快就结束了。

庭后仅隔一天,该案法官助理便收到了李某打来的电话。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案子多久能出结果?”

“你这个案子简单,大概一周之内判决就会送达到你手上。”

“那是不是判决出了,我的钱也能够很快就退回来了?”

......

听到这句话,干警没有急着给出乐观的答复。她清楚,胜诉并不代表胜诉权益能够得到完全兑现,特别是这种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子,被告极有可能转移财产。

思量再三,她下定决心,向李某建议道:“李某,为了更好地保障你的胜诉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这个是什么?”李某不解。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确保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当事人一方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的手段。简单来说,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法院帮你提前‘看住’败诉方的财产,防止他转移、隐匿、变卖。”李某欣然同意,又担心手续繁琐。干警解释,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可免于提供担保,只需提交申请书即可。

“好的,好的,那我马上提交申请!”李某有些兴奋地说道。

8月7日,李某便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很快,法院就作出了民事裁定,对陈某甲的财产进行保全。8月10日,武胜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陈某甲向李某返还剩余委托费用5120元。

“我是陈某乙,我愿意付款”

8月13日,陈某乙的一通来电让案件引来了转机。

原来他在使用哥哥银行卡时发现资金被冻结,后在小区散步时看到法院张贴的公告,才得知哥哥被起诉。他坦言哥哥在国外,很少联系。

承办法官敏锐抓住时机,联系李某询问调解意愿。经调解,李某自愿放弃120元差额,同意陈某乙一次性支付5000元后了结此案,并约定转账后解除保全。当天,在法院见证下,陈某乙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李某随即提交解除保全申请。案件在判决送达后仅三天便实质性化解,未再进入执行程序。

这起案件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武胜县人民法院将财产保全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和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抓手,推行保全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对涉诉金额不大、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依法采取减免担保措施,推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工作落地见效。

财产保全,守护的不仅是财产,更是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下一步,武胜县人民法院将不断优化保全服务,加强财产保全引导,以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筑牢屏障。

(供稿:武胜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