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司法:法援助力少年成长 温情调解暖护童心

“孩子的抚养费,终于有着落了,太感谢你了!”王某某的母亲握着法律援助律师的手,激动地说道。这句朴实的感谢,背后是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困境少年撑起的一片法治晴空。

王某某自幼父母离异,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李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3000元。随着王某某逐渐长大,教育支出、生活开销等费用逐年攀升,原有的抚养费标准已难以支撑基本生活与成长需求。王某某的母亲多次与其父亲沟通增加抚养费事宜,却始终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一审法院判决李某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王某某及其母亲认为该数额仍明显偏低,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遂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权益。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2025年11月6日,王某某的母亲来到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某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审查材料后,认为王某某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和范围,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当场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承办。

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王某某母亲,耐心倾听诉求,全面梳理案件细节,细致研究判决依据。承办律师研判发现,直接推翻一审判决、硬性变更抚养费数额难度较大,便制定了“以打促调、调判结合”的策略,即在庭审中扎实论证,为调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将促成双方和解作为首要目标,确保受援人权益快速、稳定地实现。

庭审中,承办律师聚焦争议焦点,清晰阐述代理意见:一是每月500元抚养费已远低于实际生活水平,无法保障王某某基本生活、教育及医疗等开支;二是被上诉人仅以“收入低、负担重”抗辩,却未提交有效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三是抚养费确定需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原标准已无法匹配实际生活需求,依法应予调整。承办律师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孩子父亲释明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明确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其正视孩子成长的现实需求。

最终,在法院主持和承办律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李某某每年向王某某支付8000元抚养费。该调解协议经二审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正式发生法律效力。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王某某母亲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落了地,孩子的成长也终于有了稳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