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检察这场“说讲”活动干货满满

  为着力强化公诉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水平,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向高质效办案实践转化,8月18日,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组织全体刑事检察干警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专题活动。活动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唯主持。

  活动中,参会干警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围绕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绑架、抢劫、袭警案、湖北省荆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侯某某、卢某某等4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以及最高检第七评议组专业评议意见,逐一分享心得、总结履职经验。

  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徐飞:“‘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庭审质效的提升,根植于庭前扎实的实质性审查。这启示我们必须在办案中全面厘清案件事实、吃透细节,抓实庭前审查各环节工作;同时严格对标最新文书制作规范,从严把控法律文书质量,持续提升检察文书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成灿:“非典型绑架、抢劫、袭警类案件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庭审中公诉人须精准辨析此罪与彼罪的法律界限,从容回应辩护观点,牢牢把握庭审主导权,对检察官法律适用和庭审辩论等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适用能力的提升重在平时,我们要持之以恒加强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动态学习,做到熟练掌握、精准适用。”

  普通犯罪检察部书记员朱彤:“两次庭审公诉人准备充分,PPT制作精良,举证方式得当,答辩应对出彩,展示出高超的公诉技巧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本次庭审观摩,印象最深的地方有三处:第一,案件定性精准。正如何荣功教授评议中指出的一样,被告人王某某是有预谋的实施绑架犯罪,有事先准备汽油、打火机等异常行为,尤其在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后还将汽油从事故车拿到劫持车辆上,被告人因车子漏油而准备汽油的辩解便不攻自破了。第二,全方位引导侦查,补齐证据短板。毒品案件中,批捕阶段被告人卢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较弱,公诉人引导侦查机关通过技侦手段补充了卢某某通话记录及计算器计算毒品单价的证据,夯实了证据链条和指控基础。第三,要重视庭前会议。庭审之所以得以高效有序地进行,得益于庭前会议良好的沟通,解决证据合法性等拖沓环节,准确归纳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庭审时间。”

  重大犯罪检察部书记员刘爽:“观看本次庭审直播,我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办案的严谨规范,也从中收获了十分宝贵的办案实践启示。我此前也办理过一起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认罚的贩卖毒品案件,此类案件庭审指控难度大、对证据标准的把握要求高,需要检察官跳出卷宗的局限,以严谨缜密、环环相扣的客观证据链条补足口供缺失的薄弱环节,从而精准有力地打击犯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把此次学习所得转化为履职实效,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做实做细庭前准备,不断提升出庭指控能力。”

  普通犯罪检察部书记员汪紫轩:“两场庭审的公诉人均展现出极强的临场应变与答辩能力。面对辩护律师提出的各类辩护观点,公诉人没有照搬出庭预案,而是结合案件细节快速精准回应、有理有据答辩。此次观摩不光让我学到了宝贵的庭审讯问技巧,要主动掌控庭审节奏,避免嫌疑人针对同一事实反复辩解,陷入无效争辩。同时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优秀的庭审表现绝非依赖模板预案,而是源于对案件全貌的深度吃透、对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和长期积累的实务经验。今后我将以此为榜样,深耕业务知识、打磨庭审基本功,不断提升自身办案与出庭履职能力”

  重大犯罪检察部书记员陈紫薇:“两个听庭评议案件都是不认罪认罚案件,为我们今后办理不认罪认罚案件提供了良好范本。回到案件本身,感受最深的还是检察官面对被告人对事实、罪名的诸多辩解,在庭上做到了从容应对。这离不开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证据的仔细审查,对于出庭预案的精细打磨,这样一份功在平时、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是值得我们在今后案件办理过程中学习的。”

  会上,该院还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湖北省检察机关疑难复杂一审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规范指引(2026版)》和《湖北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2026版)》,并围绕文书制作的核心要点展开深入交流研讨,力求以制度规范引领文书质量提档升级。

  据悉,下一步,石首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听庭评议”及说讲活动走深走实,坚持以学促改、以改促优,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以更高标准、更严规范、更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陈紫薇 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