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府院联动聚合力 争议化解显担当

“感谢检察院和司法局,是你们的公正立场和耐心工作,让我真正信服,心里这块石头总算落了地!”近日,当事人来到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绣着“行政检察护企安商,实质化解正本纾困”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对检察机关与司法局携手化解行政争议表示诚挚谢意。这起在行政复议阶段成功化解的案件,是大安检察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联动介入:行政复议阶段引入检察监督

7月29日,大安市司法局受理了一起当事人左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对处罚的事实认定存在较大异议,双方对立情绪明显,实质性化解难度较大。

依托大安检察院与大安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的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大安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向大安检察院通报了案件情况,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争议化解。大安检察院高度重视,当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以特邀听证员身份参加司法局组织召开的案件听证会,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至行政复议阶段,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释法说理:三方面入手消除双方分歧

听证会前,检察官与司法局干警组成联合化解小组,全面调阅审查了案卷材料,梳理了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并实地走访踏勘,查明了案件基本事实。经研判,化解小组认为,本案听证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对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晰准确;二是行政机关适用的法律条款及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三是全案证据的收集与采信是否确实充分。

听证会上,检察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中立监督职能,围绕上述三个听证问题,与司法局同志一道开展分层递进的释法说理工作:

在事实认定方面,检察官结合现场踏查情况和在案证据,厘清了双方争议的事实基础,在此基础上促进该起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在法律适用方面,检察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详细阐释了相关法条适用条件和裁量标准,引导行政机关准确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合理行使裁量权。

在证据采信方面,检察官指出行政处罚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对当事人有利和不利的全部证据,避免片面取证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建议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量当事人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在检察官和司法局同志充分的释法说理下,行政机关经重新审查,认识到原处罚决定存在需要纠正之处,当场表示主动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也对行政机关依法纠错的态度表示认可,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该起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机制赋能: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大安检察院与大安市司法局深化府院联动的典型范例。近年来,大安检察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与大安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邀请介入、联合化解、跟踪回访等全流程协作规范。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司法局在受理审查阶段依机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听证或调解,由行政检察官作为独立第三方,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证据审查等多个维度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有效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增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内生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避免了进入诉讼程序,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认可,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和鞭策。下一步,大安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