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最怕碰到公司账户没钱、资产难变现的案子,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不理解,我们心里也堵得慌。”8月12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安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处副处长任绪军谈起几年前的办案经历,仍记忆犹新。
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企业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按传统路径,这类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的权益悬在空中,企业的资产也日渐贬损。
如今,这种困境正在被打破。在广安中院的统筹推动下,全市法院系统推行执破融合改革,一批长期悬置的执行积案得以化解,一批尚有市场价值的困境企业、僵尸企业重获新生。
建机制 打通执破堵点
8月12日上午,广安中院执破融合中心会议室,执行局与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破产审判等)正在举行月度联席会议。大屏幕上滚动着最新一批终本案件筛查清单,执行法官逐案通报财产查控情况,破产审判法官同步标注移送审查意见。不到两小时,7件拟移送案件完成初筛。
这样的联动场景,在改革前并不多见。过去执行与破产程序相对独立,案件移送周期长、财产查控重复劳动多,大量“执行不能”案件陷入僵局。
问题倒逼改革。广安中院经过调研发现:部分“执行不能”案件,看似无解,实则另有出路——企业虽无现金资产,但可能持有生产资质、应收账款、排污权等“沉睡资产”;股东虽无直接偿债义务,但在破产程序中,出资义务将加速到期,可依法追缴。
2023年以来,广安中院相继出台《开展执破融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构建起“执行法官初筛+破产审判法官预审”双重审查模式,由“执行法官+破产审判法官”组建专业合议庭联合办案。执行部门每季度对终本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做到“应移尽移、当破则破”。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全市法院系统的改革探索,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基层实践。
“这不是简单地把案件从执行局搬到民二庭,而是两套程序、两支力量真正融到一起。”任绪军介绍,改革后,执行阶段已查控的财产可直接移交破产管理人,避免重复劳动和财产流失;破产审判团队收到移送材料后3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移送周期较改革前平均缩短25天。
一组数据印证着改革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系统共筛查终本案件1200余件,识别出具备破产原因企业43家,移送执转破案件35件,化解执行积案435件。
巧施治 唤醒沉睡资产
8月11日下午,广安中院民二庭通过破产一体化平台,对前锋区某新能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季度跟踪。平台显示:按照重整计划约定,企业职工债权可实现百分之百清偿;总计3700万元的偿债资金,目前已兑现2600万元;生产线恢复生产所需的相关资质手续,正在积极协调推进中。
这家公司曾因资金链断裂停产,涉案金额高达6.7亿元,25件案件相继进入执行。执行中,前锋区人民法院通过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破解该案件执行僵局,化解企业债务近9000万元,盘活工业土地8万余平方米、厂房1.8万平方米。
“重整不是终点,计划落地才是。”广安中院民二庭庭长张登贵说。
在另一端,执破融合同样解决了小额债权人“追款无门”的困境。邻水县某培训学校关停后,40多名预缴学费的家长向邻水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该企业名下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转入破产程序后,邻水县人民法院依据“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规定,追缴了股东未实缴的出资款,最终实现全体债权人100%清偿。
分类施治是执破融合改革的核心逻辑。对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启动“执破融合+重整救治”模式,争取“破茧重生”;对无救治可能的僵尸企业,启动“执破融合+快速清算”模式,适用简易审理程序实现快速出清,平均审理天数压缩至86天,较改革前缩短47.8%。
民生保障贯穿改革始终。全市法院系统在执转破程序中设立职工债权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职工工资等权益。2025年执破融合案件中,职工债权平均清偿率提升至55%,较普通执行分配提高30个百分点。
资源盘活效果同样显著。通过执破融合程序,一批闲置土地、厂房、排污权指标等“沉睡资产”得以重新配置。改革以来,共释放闲置土地120亩、厂房3.2万平方米,盘活资产5.11亿元,通过重整和解挽救企业3家,安置职工500余人。
改革成效也获得了省级层面的认可。2025年以来,广安中院《深化“执破融合改革”激活困境企业再生新动能》等3篇案例成功入选《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成为全省推广的典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从“执行不能”的无奈,到“执破融合”的破局,全市法院系统将进一步细化案件识别标准,完善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让“沉睡资产”重新流动、让困境企业、僵尸企业重获生机,让这一改革在更大范围释放效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可感可及。
实习生 董露萍 本报记者 王珂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