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筑牢秦岭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引导青少年树立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敬畏法律的生态法治理念,8月14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周至县淳风苑社区面向四十名未成年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普法课堂,依托检察履职开展生态法治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户外活动频次高,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山林资源管护相关法律红线认知不足,既是生态普法的重点对象,也是生态保护事业的后备力量。宣讲现场,检察干警摒弃法条平铺直叙的宣讲模式,贴合未成年人认知特点与日常行为习惯,聚焦青少年容易触碰的生态法律误区,拆解三类高频违法情形。讲解画眉鸟、猫头鹰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麻雀、家燕、野鸡等“三有”野生动物分级保护法律规定,纠正“捕捉少量鸟类不违法、私自饲养野生鸟类没有法律风险”的错误认知。普及野生红豆杉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保护条款,明确私自采伐、挖掘、毁坏一株即可触及刑事犯罪的法律红线。解读周至秦岭全域全年禁猎管理规定,讲明架设捕鸟网、布设猎套、进山捕猎、损毁林木等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让青少年直观认识日常行为存在法律底线,休闲玩乐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同时,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规范,用通俗语言阐释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拒绝非法捕猎、随意采摘、损毁植被、污染环境等行为,自觉远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的违法活动。通过互动问答、案例辨析、现场答疑的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帮助未成年人清晰区分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推动未成年人生态法治教育落地见效。
本次专项普法补齐青少年生态法治知识短板,厚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理念,实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守护一片秦岭的普法辐射效果。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履职与法治教育融合模式,搭建多元全覆盖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体系,丰富普法载体,运用法治课堂、研学实践、线上微普法等形式,推动单向宣讲向沉浸式、互动式普法转型,引导青少年知敬畏、守底线,以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