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本批发布的典型案例共十个,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4
入选案例系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由西安中院特邀调解组织陕西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学斌主持调解。
目录案例六(入库编号:D2025‑161‑1‑084‑965)甲建材公司与乙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商会调解组织妥善化解企业间拖欠货款纠纷,维系长期合作关系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甲建材公司与乙建材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乙建材公司从甲建材公司采购各类建筑材料用于某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甲建材公司依约履行了相应的供货义务,经结算,自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甲建材公司向乙建材公司供货共计货款为35.23万元。乙建材公司累计支付货款13万元后,甲建材公司多次催要,乙建材公司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支付剩余22.23万元。甲建材公司诉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建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调解过程及结果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企业长期合作,有调解可能,为妥善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陕西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发挥商会调解组织的行业信息与资源网络的优势,快速定位当事人。因乙建材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已变动,经办员工也已离职,导致甲建材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话、经办人手机号码、公司地址等信息,都无法联系到乙建材公司。在调解工作即将陷入僵局时,商会调解员发现,乙建材公司系该商会组织的会员,随即通过商会查询到会员企业的登记信息,找到乙建材公司的负责人,为下一步开展调解奠定基础。
二是发挥商会调解组织沟通协调与信任建立的优势,引导当事人积极面对问题。经联系乙建材公司,调解员了解到乙建材公司未付款的原因主要是上游项目单位结款非常缓慢,导致资金回笼慢,无法向下游供应商付款,公司已经为此陷入多个诉讼中,因此更加不愿意、不配合出面解决问题。发现乙建材公司存在的问题后,调解员以行业同仁的身份,说服劝导、释法明理,引导乙建材公司积极面对,协商解决问题。
三是调解员积极回应双方企业的利益关切点,促成双方和解。了解到乙建材公司逾期付款的真实原因后,调解员积极居中调解,向双方分析利弊,寻求解决问题的平衡点。甲建材公司考虑到双方多年的友好合作,且未付款的主要原因不在乙建材公司,因此主动作出让步,同意乙建材公司分期支付,并放弃利息。最终双方就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乙建材公司分期支付货款22.23万元,甲建材公司主动放弃利息诉求。同时,调解员从法律与行业规则双重约束角度,督促乙建材公司主动、按时依据调解协议履行其付款义务。目前,乙建材公司按约履行,该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买方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本案中,针对双方均为企业,且有长期合作关系,法院委托商会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充分发挥其在专业性与行业熟悉度以及行业信息与网络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促推“商事纠纷商会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借助商会工作渠道,查找乙建材公司的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信息,快速定位当事人信息,然后以柔性调解法,凭借其行业地位和专业形象,与企业快速建立沟通渠道,并且通过法律与行业规则的双重约束,让双方企业心平气和地达成和解,并积极主动履行,不仅大大减轻企业解纷成本,提高解纷实效,也为企业之间的继续合作打下基础,还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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