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法典精神走进群众、深入企业,牢固树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近日,湖北松滋法院组织干警先后走进洈水国家湿地公园、临港工业园区,开展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护航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在洈水国家湿地公园,碧波荡漾、草木葱茏,良好的湿地生态是松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载体。宣传现场,干警拉起宣传横幅,向游园群众、湿地管护工作人员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围绕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水污染防治、非法捕捞等群众关心的法律要点开展现场释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爱护湿地、守护河湖生态,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争当生态文明法治践行者。

下午,宣传队伍来到临港工业园区开展送法进园区活动,该院选取园区内深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坚持绿色低碳生产的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靶向普法。

干警们与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员工面对面交流,聚焦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环保合规痛点,重点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损害赔偿等相关规定,提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排污管理、完善环保设施,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现场解答企业关于环保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民事责任等法律咨询,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助力园区企业筑牢绿色发展法治防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同共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新时代。下一步,松滋法院将持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精准对接群众与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用好环境资源审判利器,以高质量生态司法护航绿水青山,为美丽松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卢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