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钥匙滑落电梯井,本是生活小意外,却引出了赔偿风波?近日,湖北松滋法院立案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启动“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于某系松滋市某小区业主。一日,于某乘坐电梯时,不慎将钥匙顺着电梯轿厢与层门之间的缝隙掉入电梯井。为帮助业主取回钥匙,小区物业公司安排维修师傅倪某开启电梯设备准备捞取。
在此过程中,于某上前帮忙按压固定电梯门,不料因对电梯构造不熟悉,意外失足坠入电梯井,身体多处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于某被紧急送医,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于某与物业公司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后续损失承担等问题产生较大分歧。物业公司认为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钥匙掉落并非物业过错,于某主动上前帮忙、自身存在疏忽,物业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于某则认为:事故发生于物业维修作业过程中,现场缺乏安全防护、未设置警示围挡,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矛盾僵持不下,于某遂将倪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松滋法院立案庭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工作理念,启动“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团队靠前指导,联动综治中心、松滋市民商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联合调解专班,复盘事故全过程,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后,迅速开展一体化调处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一方面,耐心向物业公司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物业在设备维修、现场管控、风险防范中的法定责任,帮助其认清自身过错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体谅于某意外受伤致残、身心受损、生活受影响的实际困难,也引导于某理性看待自身注意义务瑕疵,合理预期赔偿范围。
人民调解员则从邻里和谐、企业管理、小区治理角度出发,反复沟通劝导,避免双方对立升级,防止矛盾持续发酵。经过两轮细致调解、情理疏导、法律释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消散,对责任划分、赔偿方案达成共识。
最终,在联合调处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物业公司一次性向于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款项共计4万余元,本案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协议当场确认、即时履行。
本案既警示物业服务企业,在设备维修等作业中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完善现场防护;也提醒业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面对特种设备切勿随意靠近或盲目帮忙,共同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该案也是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协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推进“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缩影。自法官团队入驻综治中心以来,依托“一站式”平台,法院将指导调解的触角向前延伸,联动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形成解纷合力,许多看似复杂的矛盾纠纷得到柔性化解,不仅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助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司法经验。(陈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