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中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 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8月14日,四川省巴中中院组织干警走进新天地广场,积极开展系列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法典条文与辖区环境资源审判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耕地林地保护、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秸秆禁烧等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讲,耐心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生态家园,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安全屏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编订纂修现行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律制度,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

下一步,巴中中院将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推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成为全民行动自觉,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凝聚绿色发展共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巴中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文稿:何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