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这张单子我揣了22年,跑了无数趟也没要回钱。今天在法院,拿到了这份调解协议,心里憋着的闷气,才算吐出来了。”近日,在法院调解室内,年过六旬的老张摩挲着那张泛黄的结算单,看着按着被告鲜红手印的调解协议,长舒了一口气。这起跨度长达22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法官的柔性调解下,以双方共同签署调解协议画上圆满句号。

陈年旧账“拖”了二十载 一纸结算单成关键证据
故事始于2002年10月。老张受老杨雇佣,在某小区从事电气安装施工,工程于2003年9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004年,双方结算确认劳务报酬共计21000元。老杨当场支付现金8000元,剩余13000元未结清,便向老张写下了一张结算单。此后的岁月里,老张多次上门催要、托人传话、电话联系,老杨总以“手头紧”“再等等”推脱,这一拖,就是二十多年。直到近期,老张才走进法院,诉请老杨支付劳务费及多年利息和律师费共计3万余元。
法理情理“双向奔赴” 打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困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这起案件时间跨度极大,原、被告均已年过六旬,被告经济状况一般。若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窘境。法官把目光聚焦到那张泛黄的结算单上,向老杨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等,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劳务报酬的支付义务不因时间久远或经济困难而免除。那张结算单,形式合法、内容明确,构成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书证,逃避债务行不通。为打破僵局,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强调诚信履约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原告理解对方现实难处,逐步消解对立情绪。
柔性调解守护诚信底线 案结事了兑现真金白银
在厘清法律关系、考量履行能力的基础上,法官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确认老张对13000元劳务费及利息的合法债权,同时体谅老杨的经济承受能力,减免部分利息,给予一定筹款时间,但须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履行24000元欠款。方案得到双方认可。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并签字确认。一张泛黄的结算单,记录了一段漫长的讨薪路,也见证了一场司法的温情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灵武市人民法院 王静怡 通讯员 郭廷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