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在即。8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新闻通气会。会议通报全省环资审判成效、创新举措并发布五件典型案例;并围绕新法落地、新型非法狩猎、大气治理、民生环境纠纷等热点现场解读,为法典实施筑牢法治衔接基础。

审结万余件环资案件 筑牢全域生态司法屏障
2025年至今,湖南三级法院共审结环资案件14710件,其中刑事1689件、民事3720件、行政9301件。多起案例、裁判文书获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高法典型案例及全国优秀文书,湖南环境司法经验实现内外双向输出。
全省法院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一体化保护体系,聚焦长江流域、长株潭绿心、南岭、武陵-雪峰山脉精准护绿。一年多以来审结长江非法采砂21件、非法捕捞373件、流域污染案件157件;办结长株潭绿心案件1329件,郴州、邵阳、永州中院签订南岭生态司法协作协议,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会议介绍,近年非法狩猎犯罪呈现智能化、链条化特征,不法分子改装无人机、热成像设备夜间捕猎,依托网络平台交易野生动物,查处难度大幅提升。两年间全省审结各类野生动物犯罪案件308件,将持续从严打击无人机、团伙非法狩猎,联动公安、林业、市监完善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省审结相关案件73件。新化法院依法追责出具虚假尾气检测报告机构,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法院同步通过司法建议整治第三方环保机构造假,妥善审理光伏、充电桩绿色能源纠纷,下沉乡镇开展秸秆禁烧普法,全方位守护蓝天。
同时兼顾红色文化与文旅生态保护:道县、芷江法院以司法手段保护革命文物、抗战遗址;岳阳岳阳楼区法院开通旅游纠纷绿色通道,一站式化解游客维权诉求。
紧扣“双碳”目标 创新碳汇替代性修复机制
湖南法院出台破坏森林案件碳汇认购工作指引,通道县法院引导被告人认购10.66吨林业碳汇代偿生态责任。两年来审理光伏、风电纠纷28件、小区充电桩纠纷42件;临武法院为郴州锂电产业提供全链条司法服务,益阳赫山法院府院联动调解光伏欠费纠纷,兼顾绿色产业发展与中小企业纾困。
修复性司法持续创新:醴陵法院对危废污染推行第三方统筹修复模式,娄底中院在生态公益诉讼中先予执行、抢抓植树窗口期提前复绿,破解“重处罚、轻修复”短板。
夯实“三审合一”专业体系 构建跨区域协同共治格局
全省现有环资审判庭38个、专业团队80个、专门法庭8个,3家中院、19家基层法院实现环资刑民行案件归口审理,300余名专职法官、600余名辅助人员专职办案,湘江、澧水、洞庭湖等流域设立跨流域集中管辖法庭。
法院组建30余人环保专家智库,选配环保专业人民陪审员参审公益诉讼;2024年8月起省高院统一归口全部环资案件,统一全省裁判尺度。
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形成特色:湘鄂赣三省共建长江生态司法协作;湘西联合渝黔法院搭建“锰三角”碳汇跨省协作机制;湘黔法院共建舞水河、澧水流域保护通道;省高院联合八家省直单位打通生态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渠道,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
多举措备战法典落地 明确新法实施工作路径
针对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省法院开展全覆盖专题培训,邀请立法、最高法专家授课,全面清理本地环资审判文件,理顺新旧法律适用逻辑。各地法院依托电视专栏、新媒体短视频、县域普法短片开展立体化普法,组织干警学习法典时效司法解释,统一过渡期办案标准。
湖南法院将出台本地化裁判指引、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到湖区、林区巡回普法;配齐环资专业审判团队,联合多部门开展同堂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新法适用与纠纷化解能力。
五大典型案例直击治理痛点 提供法典适用本土样本
本次发布五类代表性案例,覆盖新型野生动物犯罪、破产遗留污染、矿山历史污染、清洁能源纠纷、老旧公共设施民生矛盾:
1.无人机非法狩猎案:邵阳二人使用改装无人机猎杀豹猫、小麂等保护动物,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缓刑,责令公开道歉并赔偿生态损失,从严震慑智能化捕猎犯罪。
2.绿色破产修复案:中方县破产企业遗留大面积土壤山林污染,法院将修复费用认定为共益债务,预留专项资金治理污染,足额清偿职工、税收债权,化解“企业退场、污染留底”难题。
3.锑矿污染公益诉讼案:娄底某锑矿废水污染涟溪河,法院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核算损害,促成企业投入3000万元开展流域修复,为历史矿山污染处置确立量化裁判标准。
4.光伏欠费调解案:益阳多家企业拖欠光伏电费,法院联动政府柔性调解,约定分期还款、优化电价,保障清洁能源项目持续运营。
5. 老旧公厕供水民生案:长沙天心区老旧公厕因居委会无运维经费拖欠水费涉诉。 省高院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丁恒芳现场解读:老旧公共设施产权模糊纠纷十分普遍,法院秉持实质性化解理念,联动多部门协调民生资金结清欠费,明确公厕移交环卫长效管护路径,为同类基层民生案件提供参考。法院未简单一判了之,从源头厘清管护责任,守住群众民生底线。
新起点新部署:以环资司法绘就美丽湖南生态画卷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省高院民三庭庭长王鹏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在即,全省法院各项落地筹备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湖南法院将持续深化环资审判专业化、协同化、修复化改革,统筹守护流域生态安全、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以高质量生态司法守护山青水绿天蓝的美丽湖南。 (印睿 侯轩 李果 杨勤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