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第三期“洛铁检察大讲堂”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8月11日,河南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第三期“洛铁检察大讲堂”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提升干警检察履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法典系统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供了系统、权威的法律依据,对规范生态环境司法办案、助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次学习依托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全员线上集中学习,由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授课。课程重点阐释生态环境法治内涵、法典主体内容、编章逻辑与编纂模式,细致解读法典基本原则、管理制度、核心机制、生态保护、气候治理、法律责任及制度补白等重点板块,深度剖析法典创新亮点与司法适用要点,紧密贴合检察办案实务,针对性答疑解惑,专业性、指导性极强。

全体干警认真参与学习、深入研讨思考,准确掌握法典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厘清生态检察履职标准,补齐专业能力短板,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督办案、服务生态保护工作的综合能力。下一步,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持续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立足检察主责主业,精准落实法典各项规定,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筑牢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屏障。(赵千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