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源头解纷“沉下去” 法治动能“提上来”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今年以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打破传统坐堂办案模式,创新推行“3+1”专项工作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力量下沉基层治理末梢,联动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法官指导+调解先行+司法确认”全链条解纷体系,全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以往群众处理土地、邻里类民生纠纷,往返法院耗时费力,当事人难找、文书送达难、调解意愿摸排难等问题长期阻碍基层矛盾快速化解。对此,新源县人民法院建立业务庭、立案庭、执行局一对一包联法庭机制,实行全案负责、全盘兜底,常态化组织法官带案下乡、现场调处。阿热勒托别镇司法所内,一起土地承包纠纷经法官与调解员联合调解实现当场和解,当事人直言,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省去大量奔波成本。

在下沉办案中,乡镇司法所依托地缘人缘优势,提前对接当事人、协调场地、敲定调解时间,扫清调处前置障碍。法官走进村镇一线办案,在化解纠纷之余以案释法,结合真实案例讲解土地承包、民法典相关规定,用通俗语言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

诉调深度融合的多元解纷模式,充分发挥非诉讼渠道作用,大量民生纠纷通过先行调解化解,有效压降诉讼增量、减轻群众诉累。下一步,新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力量下沉机制,把更多法治资源投向矛盾前端疏导环节,不断完善法院、司法所、调委会联动共治格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基层解纷实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古丽孜拉·排祖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