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法院田湖法庭:一场“反向推演”+“案例警示”下的握手言和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田湖法庭地处两程故里附近,深挖本土“恕心、明理、贵和”两程文化内涵,将理学理念融入日常办案全过程。面对基层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法庭灵活运用“五法融合”调解模式处理群众诉求。近日,法庭结合反向推演法与案例警示法,处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帮僵持不下的雇主与雇员解开心里的疙瘩,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老王受雇于老李从事劳务作业,期间老王在厂房作业时不慎从房顶摔下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事宜产生严重分歧、各执一词。雇主老李认为,自己已提前叮嘱禁止违规上到厂房房顶作业,意外系老王个人行为导致,不愿承担过多责任;老王则认为自己在务工过程中受伤,雇主理应承担赔偿义务。双方多次私下沟通无果,矛盾不断激化,老王遂将老李诉至田湖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官研判认为矛盾非不可调和,症结在于双方“争对错”的对抗思维。法官未急于开庭,先运用反向推演法,为双方算清时间、金钱、人情三笔账,拆解诉讼隐性成本,打破双方执念,促其协商化解。

双方态度松动后,法官启用案例警示法,调取辖区同类已判决案例,以真实结果、责任划分和执行情况,明确败诉风险与赔偿预期,并释明法律规定:雇主负安全管理责任,提供劳务者有过错亦需担责。

通过案例、法理和中肯分析,双方认清问题、摒弃不合理诉求。老王自认操作疏忽,降低诉求;老李明晰雇主责任,积极赔付。最终以4.3万元一次性了结纠纷。

为避免调解流于形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法庭坚持调后跟进、全程督办,持续督促义务人按期履约。最终,老李足额按期付清全部赔偿款项,纠纷得到彻底实质性化解。事后,老王专门致电法庭表示感谢:“多亏了你们耐心调解,不然这官司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到时候我们两家也彻底闹僵了。”

此次纠纷的顺利化解,是田湖法庭“反向推演+案例警示”双法联动调解优势的生动体现,也是传统理学智慧与基层司法服务的深度融合。下一步,田湖法庭将持续活用特色调解工作法,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温,高效化解基层小微矛盾,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用柔性司法力量守护辖区和谐稳定。(王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