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买枪支零部件,家中自行组装气枪,自认“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警方的视线早已锁定你。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公安依法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案,成功抓获嫌疑人唐某,依法收缴气枪2支。

案件回顾
近日,南坝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唐某涉嫌非法持有、携带枪支弹药。经缜密摸排,民警在唐某家中查获气枪两支。经查,该气枪系唐某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零部件自行组装而成,用于收藏、打靶。经鉴定,唐某所持有的枪支均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宣汉公安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居民朋友一旦发现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立即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