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法院执结一起“好朋友”借钱风波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好朋友”借钱未还案件。

朋友借钱创业,到期却一分没还。催了几次,对方直接“失联”。张某一纸诉状将昔日同窗告上法庭,官司赢了,钱却依然拿不回来。无奈之下,张某向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当执行员找到赵某时,等来的却是一句——“我不是不还,是真没钱。”

张某与赵某是多年的同窗好友。2024年初,赵某创业需要周转资金,张某拿出8万元借给了他,约定半年还清。半年过去,赵某的生意没见起色,还钱的事也一拖再拖。张某催了又催,赵某先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彻底“消失”了。

张某一气之下将赵某告上法庭。珲春市人民法院判决赵某偿还8万元本金及利息,可判决生效后,赵某依然没有任何动静,张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依法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结果显示,赵某名下除少量存款外,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赵某本人也始终联系不上,似乎打定了“躲到底”的主意。

但执行员没有就此放弃,通过走访,执行员了解到,赵某创业失败后确实负债累累,家中还有老人需要长期服药,生活十分拮据。面对这样一起“没钱可执行”的案件,如果机械地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人的权益落了空,被执行人也失去了重新开始的余地。执行员决定换个思路——把两个老同学重新拉到一起谈一谈。

执行员一方面依法对赵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明确告知其继续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多次与张某沟通,将赵某的真实处境如实相告,同时引导赵某主动联系张某,诚恳说明情况并表达歉意。

“我不是不认账,是真没办法一次还清。能不能给我点时间,分期慢慢还?”在法院的组织下,赵某当面向张某说明了自身困境并鞠躬道歉,同时提交了一份详细的还款计划。张某在感受到赵某的诚意后,也愿意给对方一次机会。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

此后,赵某按照约定每月按时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从未间断。直至最后一笔款项到账,这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珲春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判决生效了,该还的钱躲不掉。对于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一次性履行的被执行人,法律也留了出口——双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变更履行方式或期限。

本案中,赵某从“躲着不还”到“主动分期履行”,不仅还清了债务,也守住了信用。法律有刚性,也有弹性,但这份弹性,只留给愿意承担责任的人。(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