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引纠纷 调解促和谐

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家中漏水致楼下邻居财物受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薛某与被告吕某系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因被告家中水管破裂,造成原告家中的全屋屋顶漏水,吊顶、墙面、客厅中央空调大面积泡水,家具家电、生活用品及装修装饰等也不同程度受到损坏,致使房屋无法居住。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财产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后均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起纠纷的当事人是长期共处的邻居,一纸判决只能简单解决财产赔偿纠纷,却容易埋下邻里间的长期矛盾隐患。法院遂将案件交由法官调解室的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阶段,调解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一方面,结合房屋受损情况,向双方细致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财产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责边界;另一方面,立足邻里和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权衡诉讼风险。经调解员多轮面对面释法明理、背对背居中疏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29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刘甜 见习记者夏哲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