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关于秦圆晟执法证遗失的公示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故遗失,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宣布作废,公示期为7日。具体如下:
秦圆晟,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3130497205;执法区域:岳池县石垭镇;工作单位: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颁证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镇举报(举报电话:0826-5692238)
特此公告。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