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9周年之际,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退役军人如何在法院的各个岗位发光发热。

赵广凯
出生于1987年,2008年参军入伍,服役于空军某部,在部队服役期间负责地面训练工作,2020年退出现役,2021年到法院工作。现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调研员,负责办理保全案件。
个人感言:“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是每一名转业退伍军人的共同信念。到新区法院工作后,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李想
出生于1987年,2005年参军入伍,服役于陆军某预备役炮兵师,在部队期间负责干部管理工作,2022年退出现役,到新区法院工作。现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助理(执行员)。在法院工作的4年时间里,足迹遍布全国6省20市,里程达10682公里,年度办结执行案件421件,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个人感言:从部队到法院,改变的是身份职责,不变的是使命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加强业务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郴
出生于1993年,2012年参军入伍,服役于北部战区陆军某合成旅,在部队期间负责通信战备训练及通信网络运维值勤工作,2022年退出现役,到新区法院工作。现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文字综合、内勤工及12368便民服务工作。在法院工作的4年时间里,撰写并发布新闻稿件、悬赏公告、案款公示等100余篇,并在2024年度参与拍摄精品工程《开讲了!执行法官—巧用执行担保》。
个人感言:退役不改初心。从军装变成了法服,不变的是初心与使命;角色变了,不变的是责任与担当;阵地变了,不变的是忠诚与信仰。要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法院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赵姜卫
出生于1986年,2005年参军入伍,服役于原战略支援部队某部,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技术工作,2023年转业到新区法院工作。现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助理(执行员),作为执行员独立开展执行工作,2年多来累计办理案件1200余件。
个人感言:退伍不褪色,改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从军装到法服,一以贯之的是坚守与执着,以满腔热忱书写大好年华!

李鑫卓
出生于1985年,2003年参军入伍,服役于武警部队某部,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政工和后勤工作,2024年退出现役,到新区法院工作。现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法官开展执行案件办理工作,半年内协助办结保全案件700余件。
个人感言:戎装虽卸,初心如故。从部队转业到法院执行岗位,将永葆军人优良作风,严守司法纪律、深耕执行业务,高质高效办理每一件案件,立足本职为民解忧,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刘得力
出生于1986年,2009年参军入伍,服役于原中部战区某空中突击旅,在部队服役期间从事运输投送和油料保障工作,2025年转业到新区法院工作。现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开展执行案件办理工作,半年内协助办结案件500余件。
个人感言: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虽然工作环境和性质发生了变化,但为民服务的初心未变。一直把“多看少说,看明白了再干”作为座右铭,把每一件案件、每一次任务当成学习的机会,不管大小和多少,点点滴滴都是自己人生中重要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