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苏军) 相交多年的老朋友,却因为一笔修车费闹上法庭。7月27日,彭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修理合同纠纷,不仅让被告当庭转账付清6500元维修款,更让这对老友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事情并不复杂。此前,被告将故障车辆送至原告经营的维修部检修,车辆修复交付后,双方就维修费用产生分歧,几次私下协商都不欢而散。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维修费及配件费共计6500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案情清晰、标的额不大,双方又有多年交情,决定优先调解。可调解一开始,气氛就火药味十足。被告拍着桌子嚷道:“这车修完我就没省心过,根本没按我的要求修好,凭什么让我付钱?”随后又以经济紧张为由,表示无力支付。原告当场回怼:“车是你看着修好的,当时怎么不说有问题?我前前后后要了多少次,你每次都敷衍推脱,这么多年朋友,你就是这么办事的?”
眼见双方越吵越凶,法官果断将两人分开,分别疏导。面对被告,法官耐心释法:原告已实际完成维修服务,修理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被告主张维修质量不合格,必须拿出证据,不能笼统说“没修好”就拒付费用。这番话让被告态度明显软化。法官趁热打铁,转而劝说原告念及多年情谊,适当理解对方的难处。最终,被告当场通过手机转账,将6500元全额支付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