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大河司法所:深耕社区矫正责任田 织密基层治理平安网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202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迎来实施六周年。六年来,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大河司法所始终将法律贯彻作为基层治理的“压舱石”,坚持“监管为基、帮扶为要、法治为魂”的工作理念,将矫正法落实融入日常监管、走访排查、调查评估、纠纷化解全链条,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精神,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强化集中教育念好法治紧箍咒

利用社区矫正对象月度集中报到学习之际,大河司法所将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抓不懈。围绕社区矫正法核心条款,工作人员重点讲解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假外出、电子定位监管等常态化管理制度,逐条讲清“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违反规定的后果是什么”。常态化结合辖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矫正对象算好“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六年来,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发生,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显著增强。

深入入户走访架起心灵连心桥

在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入户谈心、邻里了解、动态掌握”相结合,逐一了解矫正对象近期思想动态、家庭关系、就业收入及社会交往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隐患,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对因矫正身份产生心理压力或生活困难的,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工作人员定期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法中关于权利义务、监管规范等规定,让法律真正从“纸面”走进“心间”,实现了法治教育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严把调查评估守好执法入口关

在日常开展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中,大河司法所严格对照社区矫正法及配套规定,逐项核实拟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一贯表现及监管条件,做到评估程序合规合法。同时,将普法宣传融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调解员在化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矛盾纠纷时,主动向当事人普及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消除认知误区,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广泛普法宣传唱响乡村法治音

利用在各村开展普法宣传的契机,司法所将社区矫正法宣传融入日常法治活动。工作人员深入村头巷尾、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监管措施和教育帮扶等内容。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矫正对象是否影响邻里安全”“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帮扶”等问题逐一耐心解答,引导群众消除顾虑和偏见、理性认识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形成“人人知晓矫正法、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局面。

六载耕耘,法治花开。近六年来,大河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名,顺利解除38名,开展调查评估47人次,按时开展信息化核查、集中报到、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辖区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形。下一步,大河司法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法律宣传贯彻,做实做细日常监管、走访帮扶、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推动社区矫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回归之路,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贡献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大河司法所 金小白 通讯员 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