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天,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某老旧小区的树荫下,刚过完五十五岁生日的张某心里很不踏实。每月准时到账的养老金,如今像一块滚烫的铁,攥不住、放不下。
八年前,张某还是一名企业职工。眼看着身边同龄人陆续办下“病退”,早早过上领钱清闲的日子,他动了心思。可问题在于,他身体硬朗,根本不符合法定病退条件。
“只要材料齐全,没人真去查。”一个朋友给他指了条“捷径”。张某心一横,通过非法渠道买来一套虚假的住院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白纸黑字写着“丧失劳动能力”。靠着这套假材料,他顺利办下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从那以后,养老金月月按时到账,一年又一年,累计下来竟有30万余元。
起初,张某觉得这是“占了便宜”。可时间越久,他心里越不踏实。每次看到社保部门开展核查的新闻,他都出一身冷汗。那张假病历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整整八年。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经查,张某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所提交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均系伪造。2025年,案件移送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购买虚假证明材料、虚构丧失劳动能力事实的方式骗取国家社保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对张某判处相应刑罚。那张花几千元买来的假病历,最终让他付出的代价远不止三十万元:全额退还违法所得、刑事处罚、留下犯罪记录,这些将伴随他的余生,也深刻影响着他的家庭。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属于国家专项公共资金。任何弄虚作假、违规骗保的行为,都是在动所有人的“保命钱”,法律绝不姑息。
检察官说法
以伪造、购买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等社保基金,均涉嫌诈骗犯罪。
实施骗保不仅要全额退还违法所得,涉案金额达到标准将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家庭造成长远负面影响。
切勿轻信非法代办病退渠道,不要妄图通过虚假材料套取社保资金,切勿因一己私利触碰法律底线。(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