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人民法院:一封表扬信,点赞“有温度的执行”

7月23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跨越数百公里寄来的表扬信与锦旗。信中字字真挚、句句暖心,承载着当事人对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倾情履职的高度认可,点赞法院高效化解八年积案、用心用情为民解忧的司法担当。

这一份表扬信的背后,是一起历时八年执行积案的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裴某因手头资金周转不开,通过朋友向景某借款12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还款期限到期后景某多次催要无果,起诉至额敏县人民法院。经额敏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裴某分4期偿还,每期偿还钱款30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

协议生效后,裴某依旧消极规避、拒不还款。2020年4月,景某向额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对裴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进行多次调查。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新的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景某同意,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终止,八年守候有回响

终本不是终结,办案初心从未停歇。多年来,执行干警始终紧盯案件动态,持续跟进线索核查、跟进案件进展,从未放弃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默默守护着群众的胜诉权益。

2026年7月,沉寂多年的案件迎来关键转机,申请执行人景某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裴某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执行线索,并申请恢复案件执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身处异地,往返两地耗时费力、经济成本较高的情况,执行法官马喜泉带领执行干警李伟江主动担当作为,远赴数百公里外的乌鲁木齐市开展跨域执行攻坚,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酷暑奔走调解,用行动诠释司法担当

抵达乌鲁木齐市后,马喜泉第一时间对接申请执行人景某,细致核实案件细节、全面厘清诉求,同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裴某沟通约谈、释法明理。考虑到被执行人就职于私营企业,法官直接到企业找人可能会对裴某的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马喜泉放弃午休时间、顶着盛夏酷暑,争分夺秒化解陈年纠纷。

由于被执行人裴某现已离异,长期在外租房生活,还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用,家庭负担较重。马喜泉秉持“法律有刚性力度,更有民生温度”理念,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分头疏导双方情绪,一边向被执行人裴某深入宣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严肃纠正其多年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一边对景某数年未拿到欠款的愤懑情绪进行疏导,希望景某考虑裴某的偿债能力和生活困境。

最终,经过马喜泉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失信行为的错误,真诚悔过。双方达成一致还款协议:裴某每月预留必要生活支出,剩余收入按月偿还欠景某债务。

“法官顶着高温跨几百公里办案,午饭都未曾来得及吃上一口,实实在在帮我解决了八年的难题,让我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申请执行人景某感慨万千,多次致电额敏县人民法院表达谢意,并专程寄来表扬信与锦旗,致敬执行干警为民办实事的坚守。(李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