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7天活,工资拖了一年多,多亏法院帮我拿回血汗钱。”拿到判决书的周某激动地说。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周某劳务工资2500元。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周某受刘某雇佣到某酒店做泥工贴砖,双方口头约定大工每天300元、小工每天200元。完工后经结算,劳务费共计2500元,刘某于2025年1月出具欠条并签字确认。然而周某多次催讨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周某系进城务工人员,2500元工资虽数额不大,但直接关系其切身利益。庭审中,被告刘某辩称欠条系原告书写、本人只是签字未细看内容。法官当庭核实了欠条内容,欠条载明了大工、小工的天数及计酬标准,计算明细清晰,被告签字确认。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口头达成的劳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按约定提供了劳务,被告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关于被告提出欠条系原告出具、本人未细看内容的辩解,法院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向他人出具欠条将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明知,该辩解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周某支付劳务报酬25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约履行,法院执行部门开辟涉农民工讨薪纠纷执行快速通道,依法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该笔欠款被执行到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案的高效办结,体现了湘东区人民法院对涉农民工讨薪纠纷优先办理、快审快执的工作方式,也是司法助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湘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王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