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容易、兑现困难,是不少涉企执行案件的痛点。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破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僵局,面对被执行人公司空壳化、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困境,承办法官跳出固有执行思路、深挖案件线索、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该公司管理人员以个人设备折抵案款,切实守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均为沙湾市工程领域经营企业,双方因买卖合同产生经济纠纷。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应租赁费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公司运转困难为由迟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多次催告无果后,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无奈向沙湾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并进行线下走访调查。经查,被执行人一方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此前有多起案件均因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被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常规执行措施全部穷尽,传统财产线索一无所获,这起涉企执行案件陷入无从下手的僵局。然而承办法官深知,办案不止于机械查控,执行更贵在主动破局。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虽然被执行人公司账户空壳化,但公司实际管理人员依旧活跃在工程行业,法官当即判断,该案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执行不能”,只是被执行人一方刻意规避执行。找准突破口后,承办法官立即主动对接公司实际管理人员,沟通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沟通初期该管理人员以自己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公司债务为由消极抗拒执行,给案件推进带来极大阻碍。面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强硬处置,而是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开展多番耐心沟通。一方面向其释法析理,详细讲解企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追责等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结合企业经营困境、行业实际情况,情理兼顾开展劝说,引导其正视债务问题、主动担当责任,兼顾双方企业生存发展。在法官反复沟通、层层疏导下,该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性与严重性,最终提出解决方案:自愿以其个人名下的生产设备折抵本案案款。经过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该方案。最终,双方签署了折抵给付协议,并实际完成交付,申请执行人出具结案证明,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本案的圆满执结,是沙湾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主动出击,精准找到案件突破口,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最终兑现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布里宏·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