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远必执”——跨越千里的“预处罚”通知书助力“纸面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丨勇往“执”前

从四川长宁到四川江安,再到千里之外的湖北随州,一次交叉执行的精准发力,一份预处罚通知的雷霆震慑,让一起“执行不能”的案件峰回路转。

50000元借款,关乎一位年近六旬老人的毕生信任,50000元代付款,是司法权威不容挑衅的有力宣告。

从调解到僵局:亲戚借贷,五年追讨无果

2021年1月,长宁县铜鼓镇的李某,出于对亲戚范某的信任,从银行贷款50000元,以现金方式借给了范某。借条上白纸黑字写着“于2021年12月21日付清”。可借款到期后,范某却以“资金流转不过来”为由,一次次推脱。

无奈之下,李某将范某诉至长宁县人民法院。2022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范某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利息5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本金50000元及利息。然而,调解书签收后,范某依然分文未付。2025年3月19日,李某向长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范某在全省涉及多个执行案件,且均未能执行完毕,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从僵局到突破:交叉执行,抽丝剥茧寻转机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交叉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安排部署,宜宾中院认真落实相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准研判,选取了一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李某与范某债务纠纷一案被集中至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分配到江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的手中后,承办法官根据网络查控反馈财产情况,依法轮候查封了范某名下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然而,财产查控只是第一步,如何让被执行人真正履行还款义务,才是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承办法官将范某传唤至法院调查,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范某在陈述中提及,他挂靠了一辆货车在湖北某公司从事运输工作,询问其公司的详细名称,范某声称记不清了。

虽然他提供的公司名称并不准确,但承办法官没有放过这条线索。通过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上一家家比对,承办人终于找到了一家名称与范某所述重合度达80%的公司——随州某运输有限公司。秉持不放过任何一点可能性的态度,承办法官裁定查封了该运输公司名下范某所述车牌号的车辆。一开始对于能否查封成功,承办法官心里也没底,但令人欣喜的是车管所反馈车辆查封成功。

从线索到兑现:千里之外的“预处罚”,一锤定音

车辆被查封后,江安县人民法院向随州某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将车辆交付法院。然而,期限届满,该公司并未履行。面对千里之外的协助执行义务人,常规的执行手段似乎鞭长莫及。但承办法官没有退缩——2026年3月20日,江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随州某运输有限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通知书载明:“对随州某运输有限公司预处罚30万元,责令其在收到文书之日起10日内将车辆交付法院,逾期拒不交付的,将作出正式处罚决定,拒不缴纳罚款的,强制执行。”

30万元的预处罚通知让远在湖北的协助执行人意识到了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于是,随州某运输有限公司与范某紧急商议,最终决定由随州某运输有限公司将全部案款代付至法院账户。

至此,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案件执行完毕,年近六旬、为了帮亲戚而自己背负银行贷款的李某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法官札记:

查封千里之外的货车、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每一步,都是“虽远必执”的坚定脚步。一份预处罚通知书,跨越的不只是从四川到湖北的千余公里,更是从“执行不能”到“案结事了”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50000元,值得大费周章吗?”我相信每一位执行干警的答案都会是值得。因为司法权威的树立,不在一案一事的惊天动地,而在每一起案件的全力以赴。无论金额大小,无论路途远近,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绝不放弃。这,就是执行法官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