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一纸道歉信 化解不实投诉纠纷

“小区电梯没检验、消防没验收,开发商违规交房!”2026年4至5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群众乔某多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名投诉昭苏县某房地产项目存在多项违规问题,相关工单多次流转处置,让涉案房地产公司饱受困扰,也对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6年7月1日,该房地产公司一纸诉状将乔某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要求乔某停止恶意投诉、书面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阿依努尔·阿拜逐步厘清案情。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交电梯检验合格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全套手续,证实项目建设流程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完全合法合规,不存在乔某投诉的违规交房、设施不合格等问题。

面对确凿的证据,乔某起初仍坚持自己的想法,表示:“我也是为了小区业主的安全,入住后心存疑虑,就多次拨打热线反映问题。”

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则无奈地说道:“项目所有手续都合规,反复的不实投诉不仅耗费我们大量人力物力对接核查,还严重影响了企业口碑和正常经营。”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源于群众对小区配套设施的认知偏差,并非恶意诽谤,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双方损失,法官耐心地开展了双向疏导调解工作。法官向乔某释法明理,告知其12345热线是便民监督渠道,但必须基于客观事实,无依据的反复不实投诉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法官也积极劝说企业,体谅当事人认知不足的情况,在对方主动赔礼道歉后作出适度让步。

在法官的悉心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乔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手写书面道歉信,为自己不实投诉行为诚恳道歉。房地产公司见状也表示了谅解,放弃了1万元经济损失赔偿、现场登报致歉等全部诉讼请求,表示:“矛盾就此化解,我们愿意谅解,也希望邻里、政企之间多一份理解。”

法官提醒

12345政务热线是群众合理反映诉求、监督民生事项的正规渠道,但诉求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群众若对房屋配套、工程手续存在疑问,可先向开发商、住建部门核实情况,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切勿盲目投诉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古丽那尔·库西尔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