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买卖欠款拖久难追?新疆托里县“忆·海瑞”调解室依法化积怨解民忧

日常生活中,熟人之间口头达成的买卖交易,一旦一方拖欠款项,没有书面合同的约束,欠款真的难以追回吗?长久僵持的邻里买卖纠纷,又该如何高效妥善化解?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综治中心“忆·海瑞”调解室就成功调处一起长期积压的羊只买卖欠款纠纷,用专业调解和普法释法,帮群众追回拖欠已久的欠款,彻底化解双方积怨。

2024年5月,申请人帕某与被申请人斯某口头达成羊只买卖协议,由帕某向斯某出售10只羊,双方约定交易总价款共计10000元。交易完成后,帕某如期交付全部羊只,但斯某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

碍于熟人关系,帕某多次私下主动沟通、上门讨要欠款,可双方就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反复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欠款一拖再拖,原本简单的买卖往来逐渐滋生矛盾,双方隔阂越来越深,纠纷长期僵持不下。多次自主维权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6年7月2日,帕某前往托里县综治中心“忆·海瑞”调解室正式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全貌,厘清交易经过、欠款时长、双方沟通始末,为避免双方当场争执激化矛盾,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约谈帕某与斯某,精准摸排纠纷症结。

斯某秉持自己的看法:“羊我确实收下了,只是这些年手头条件有限,一直拿不出钱结账。咱们当初只是口头商量的,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时间也没有白纸黑字定下来。”

而申请人帕某也是满心无奈:“都是乡里熟人,当时出于信任就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后续我多次讨要欠款都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才来到调解室寻求帮助。”

经沟通调解员发现,该起纠纷的根本问题,是双方群众法律意识薄弱,斯某片面认为没有纸质合同就不受法律约束,借此推迟还款;帕某轻信人情,交易时忽视凭证留存,才造成欠款久拖不决,双方矛盾慢慢加深。

针对这一关键争议点,调解员结合本案事实,逐条向双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精准破除认知误区。调解员现场释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合同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合同就依法成立,你们的羊只交易已经实际完成,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同时,买受人有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货款,属于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俗易懂的普法讲解、清晰明确的法理分析,让双方当事人彻底厘清了自身权利与义务。斯某充分认识到自己想法存在偏差,拖欠货款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当即表态愿意积极筹措钱款化解矛盾。

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化解矛盾的原则,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疏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斯某确认拖欠帕某羊只款10000元事实无误,承诺自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全额付清全部欠款。

协议签订现场,双方握手言和,积压许久的买卖欠款纠纷得到彻底圆满化解,既守住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也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

下一步,托里县司法局将持续深耕“忆·海瑞”调解特色品牌建设,持续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便捷高效、柔性化解的优势,常态化排查处置买卖债务、邻里相处、日常往来等各类基层小微矛盾,坚持法理结合、情理相融化解纠纷,从源头减少矛盾上行,切实以高质量基层调解工作守护群众平安幸福。(巴勒根 西克热扎提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