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渗水不修,还想让我交物业费?”业主唐先生因家中渗水问题与物业公司僵持数年,双方矛盾闹至法庭。本是水火不容的双方,经过法官耐心调解,短短几小时便达成和解,唐先生当庭缴清物业费,物业公司也送来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致谢,这场积压已久的民生纠纷顺利画上句号。

业主唐先生家中墙体长期渗水、墙皮发霉鼓包,为此他长期拒缴物业费。双方就渗水维修责任归属争议不断,私下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物业公司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唐先生认为,房屋渗水问题迟迟没能解决,物业未完成维修义务,自己便无需缴纳物业费,矛盾迟迟无法化解。
物业公司也有自身难处:经核查,渗漏源头为房屋外墙,事情发生后,物业主动对接开发商协调维修事宜,同时申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划统一修缮包含唐先生家在内的四户住户外墙。其余三户均已完成外墙维修,但唐先生坚持要求物业完成内外墙全面维修后才肯缴纳物业费,始终不配合维修施工,致使他家外墙修缮工作被迫搁置,双方矛盾纠纷持续激化。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摒弃了传统的机械裁判模式,始终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核心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双方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划分各方权责边界: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小区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业主室内专有部分损坏由业主自行修缮;外墙渗水在法定质保期内由开发商全权负责维修,物业仅承担报修、协调对接义务;超出质保期的,由物业启动维修流程,修缮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讲清法理之余,法官也劝导双方多换位思考,宜居和谐的小区环境,既离不开物业的日常履职,也需要业主的主动配合,只有双方良性互动、互谅互让,才能共建舒心的居住环境。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法理科普下,唐先生理清了自身认知误区,当庭补缴全部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体谅业主困扰,主动放弃违约金诉求,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涪城法院柔性司法、精准化解民生纠纷的真实写照。涪城法院以法理明晰责任、以情理消融矛盾,有效破解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痛点,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群众的民生诉求,为辖区基层治理、打造和谐小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