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富蕴县公安局与多部门协作科学放归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新疆富蕴县公安局与多部门协作科学放归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7月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联合富蕴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救助工作站,组织开展野生动物集中科学放归行动,3只完成阶段性康复养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成功回归野外栖息地,以常态化生态警务举措扎实守护辖区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游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猛禽,是维持区域生态平衡的关键物种,在控制小型啮齿类、鸟类种群数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前,辖区群众分多批次将活动能力受损、难以独立生存的游隼上报至公安机关。

接报后,环食药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做好隔离、转运等防护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为接触对猛禽造成的应激伤害,并及时将个体移交专业救助机构开展系统化救治。

收容养护阶段,工作站工作人员结合每只游隼的身体状况制定差异化照料方案,开展外伤处置、营养补给、飞行捕食适应性训练等全流程管护,长期持续监测个体体能、飞行、避险等生存能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养护与综合健康评估,3只游隼各项生理机能全部恢复,可自主完成觅食、躲避危险等野外生存行为,完全符合野外放归技术标准。

本次放归点位经过前期实地踏勘筛选,选定辖区植被覆盖度高、天然食源充足、人类活动干扰程度低的山林区域。在工作人员规范操作下,转运笼门依次开启,3只游隼平稳腾空、飞向山林深处,顺利回归原生野外环境。

放归现场,执勤民警同步开展现场法治宣传教育,向途经群众、周边农牧民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核心条款,清晰告知非法猎捕、伤害、交易、私自饲养保护野生动物对应的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公开野生动物线索、受伤个体救助报警渠道,引导辖区群众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全民参与、警民联动的生态保护共治格局。(阿丽娜·沙拿提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