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隼”失活力!新疆伊宁市公安局暖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高温天“隼”失活力!新疆伊宁市公安局暖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警察同志,有只长相奇特的鸟飞到我家院子里来了,你们来看看吧!”6月29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公安局塔什库勒克乡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闯入”居民家的小红隼。

当天中午,塔什库勒克乡派出所石桥警务站站长哈力木拉提·热黑木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自家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鹰”。接到求助后,哈力木拉提迅速赶往现场,看到了一只身长约20厘米的幼年“小鹰”,不怎么活动。经过执勤警力的仔细比对,初步认定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执勤警力发现红隼的翅膀和爪子均有轻微外伤,考虑到这只红隼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不宜放生,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执勤警力立即将红隼带回,进行了简易的救治、喂食,并立即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接,将受伤红隼交接给森林分局民警,待红隼完全康复、符合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聂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