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救助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崽

警民携手救助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崽

人民法治网讯 2026年6月29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油田作业区内上演暖心一幕。采油施工人员发现三只掉落的野生幼鸟后,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分局中兴路街道派出所快速出警、妥善处置,成功救助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崽,以实际行动守护野生动物安全与生态平衡。

当日,采丰公司修井队员工吴某在油田作业区施工时,发现井架旁有三只幼鸟扑腾翅膀。因幼鸟羽翼未丰、飞行能力不足,受惊扰后躲至作业车辆轮胎下方,身处施工区域,随时面临安全风险。吴某凭借较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判断幼鸟疑似保护动物,未擅自处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接到警情后,中兴路街道派出所北坡警务站车巡组迅速赶赴现场。民警、辅警细致观察周边环境,避免人为惊扰幼鸟,近距离检查其身体状况。经查看,三只幼鸟精神状态良好、体表无明显外伤,但尚不具备独立飞行和野外生存能力。工作人员现场做好临时防护,将幼鸟稳妥带回派出所临时安置。

经白碱滩区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核实,此次救助的三只幼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红隼属小型猛禽,主要以鼠类和有害昆虫为食,是农田、草原生态系统的 “生态卫士”,在防控鼠害、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

为保障幼崽得到科学专业养护,中兴路街道派出所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处置流程,联合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将三只红隼幼崽移交至白碱滩区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项照料。后续,专业工作人员将持续开展喂养、观察和康复养护工作,待幼鸟发育成熟、具备独立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行动,是群众主动上报、警民高效联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中兴路街道派出所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巡查力度,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增强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切实守护辖区生态安全与生物资源。

(通讯员 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