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千元小案上门执结 善意执行促青年主动履行

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千元小案上门执结 善意执行促青年主动履行

司法无小事,细微见初心。在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中,执行案件的标的额虽有大小之分,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传递司法公平正义的责任始终不变。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高效办结一起千元小标的执行案件,通过耐心释法、柔性执法,唤醒年轻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促使其主动全额履行案款,既兑现了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系普通民事纠纷,涉案标的仅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努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2026年5月,申请执行人吴某向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梳理案情发现,该案标的额小,且被执行人年仅二十出头。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努某,对方始终消极敷衍、刻意拖延。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方打听线索,查实努某正在本地一处建筑工地务工,随即驱车前往工地现场开展执行。

在工地作业现场,执行干警顺利找到努某。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年轻的努某满脸茫然、十分局促。经耐心沟通询问后得知,该被执行人初入社会,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涉诉、第一次被法院强制执行。此前因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一千元的小额欠款无关紧要,加之心存侥幸,便消极拖延,全然不知自身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规定,将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了解到被执行人年纪尚轻、无恶意逃避执行的主观故意,且系初次涉执、认错态度诚恳,执行干警秉持教育引导为主的执行原则,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执行干警结合案件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细致讲解了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耐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不仅会影响日常出行、消费、就业,甚至会对今后的职业发展、信贷生活、个人声誉造成长期负面影响,对于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而言,实在得不偿失。

句句法理、声声规劝,让这位年轻被执行人真诚认识到自身错误,努某当场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全部案款,绝不逃避法律责任,将1000元案款全额缴至法院指定账户,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小小千元案,满满司法情,执行工作中,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惩戒与教育并重,针对年轻初犯、标的额较小、无恶意规避执行等轻微执行案件,坚持柔性执法,用有温度的司法执法,化解微小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切实把司法关怀落到每一件民生小案里。(杜曼·艾比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