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住建局”联动调解 圆了群众安居心愿

“法院+住建局”联动调解 圆了群众安居心愿

“侯法官,房屋钥匙我们拿到了!我要送您一面锦旗表示感谢……”近日,在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王先生的家人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一心为民”的锦旗专程送到承办法官侯云飞手中。在法官的高效调解下,一场跨越十年的交房僵局得以成功破解。

多年前,王先生曾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6年底交房。到期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如期履约,双方于2017年初签订补充条款,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年向其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弥补逾期交房给王先生造成的损失。可即便有书面约定,交房事宜依旧一拖再拖。十年间,房屋主体早已完工,仅剩余少量配套、验收、备案等扫尾工作,并非不具备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公司却常年推诿拖延。王先生多次交涉无果,万般无奈下将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桥西法院,要求对方交房并支付房屋租赁费。

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一判了之,虽能明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交房难题。案件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环节,当事人入住新居的时间还会再度延后。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流程,由法官侯云飞牵头办理该案。

为打通纠纷堵点,侯云飞主动将关口前移,联动区住建局,搭建起“法院+住建+公司”的三方沟通平台,逐项梳理项目遗留问题。侯云飞联合住建部门人员约谈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企业信用影响,说到民生底线,合力督促其解决问题。几轮释法说理下来,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意识到回避不是办法,拖延只会让损失更大,遂主动配合推进交房事宜。最终,在多方努力下,王先生交付了房屋尾款,拿到了新房钥匙。

“老百姓到法院,有些时候要的不只是一纸判决。判决能定对错,但不一定能圆他们的心愿。先行调解,就是要在判决之外,给群众多一条更快、更实、更暖的解纷路。”侯云飞如是说。

(黄艳婷)